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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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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
一、评选范围
所有参评的个人和学生集体均限定为我院正式在籍的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条件
( 一 ) 优秀学生(毕业年级为优秀毕业生)
1. 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高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 学习态度端正, 刻苦学习, 认真完成课内外作业, 无补考、旷课和作弊现象,成绩在全班前十名;
3. 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院系文艺、体育等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学生服务。
( 二 ) 优秀学生干部
1. 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旷课和作弊现象, 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在全班前二十名;
2.无违纪行为;
3. 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 工作期间积极负责, 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 各项重大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 三 ) 优秀班集体
1.具有健康向上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无违法违纪行为,全班无严重违纪受处分现象。能自觉搞好宿舍、教室和公共环境卫生,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2.具有勤奋严谨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学习风气浓厚, 到课率高,学习成绩在同年级中领先, 当学年考试无作弊现象;
3.班委会、团支部在班内能发挥核心组织作用;
4.无严重违纪学生,无事故。
三、优秀学生标兵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产生办法
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院系均从事迹突出、影响较大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四、评选名额比例
( 一 )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院系分别按总人数的 7% 和 3% 的比例上报(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包括院系学生会干部 ), 校学生会干部名额依据每年校学生会干部总数定。
( 二 ) 院系总人数为1500人以上优秀学生标兵报4名 ,1000人以上报3名 , 每超1000人加报3名,500人以上报2名 ,500人以下报1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000人以上报2名,每超1000人加报2名,1000人以下报1名。
( 三 ) 优秀班集体每院系1000人以上报2个 ,每超1000人加报2个,1000人以下报1个。
五、评选办法
1. 评选工作由各院系领导主持, 各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
2. 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 确保民主公正。
3. 评选工作程序 :
(l) 各院系向全体参评同学宣读评选通知, 并由院系领导作动员, 以通过评优学优, 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确立和精神文明建设。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以教学班为单位, 由学生提名推荐, 按分配名额比例进行无记名投票, 投票时到场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2/3, 达到投票人数过半者为学生集体推荐人选。被推荐人经院系领导征求辅导员及任课教师意见后确定, 报学生处汇总并呈报院行政会议批准。
优秀班集体由申报班级写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后, 经院系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及班团干部联席会议确定后, 报学生处汇总, 呈报校行政会议批准。
4.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确定之后, 由各院系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 一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一份由学院存档,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附单行材料一份。
5. 优秀班集体确定之后, 由各系填写登记表一份并附单行材料由学院存档。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 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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