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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带给我的思考
2021年11月29日,教育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经公布,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稿)》从权利和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核、培养和培训、保障和待遇等方面一一做出了规定。
这些改变很鼓舞人心,是适应教育发展变化的时代需求。例如,教师准入门槛的提高。身为幼儿园老师,相信大家对这一点都深有体会。教师是受人尊敬的职业,但是作为幼儿园教师有时候却会感受到别人的不屑。很多时候,当有人问到我从事什么工作的时候,我会很自豪地回答:“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对方的回应通常是这样的:哦,幼师呀!你有教师资格证吗?带小孩子玩的,那工作挺轻松的······
很多人会认为幼儿园老师就是每天哄孩子,这份工作谁都可以胜任。有些人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时,就听到别人劝她:“不行的话,就去幼儿园干吧!”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幼儿园老师随便一个人就可以胜任。今年10月份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让我切实感受到一些人对幼儿园教师的不屑。我的学妹今年7月份报考了幼儿园老师的招教,非常顺利地通过了笔试、面试。她将这个好消息跟家人分享,收到的确实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自己的女儿拥有硕士学历去幼儿园当老师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并且以断绝父女关系来威胁。最后,我学妹选择了退步妥协放弃了幼儿园的工作,虽然她所学专业是学前教育。重视幼儿教育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共识,0——6岁是人生的发展奠基阶段,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幼儿教育的整体质量。幼儿园教育对象是3——6岁的幼儿,这就决定了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一些特殊性,例如工作时间长;必须拥有对哭闹、非理性行为的处理能力;具备幼儿的生活照料能力等。作为一名工作在一线的幼儿园老师,我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孩子,我希望会有更多热爱学前教育工作的人能加入到我们这个队伍中来!我们要用自己的专业素养赢得社会对我们这个职业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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