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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课程补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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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补学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课程。补学课程为30学时,其中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10学时。

  1. 课程安排

    2020年必修课程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里程碑——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讲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与职业能力塑造》,以上三门必修课程每门10学时,任选两门进行学习;选修课程至少完成10学时。

  2. 补学时间

    补学时间为2021518日至617日。在此期间完成2020年公需课目补学并取得证书。

  3. 学习方式

    登陆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hebrstjxjy.hebei.com.cn/learn)进入学习平台,进行注册、选课、学习、考试、证书打印,网上完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实名认证后自动生成证书编号(详细学习方式、方法附后)。必修课20学时完成后,学员须进行在线考试;选修课10学时完成后,学员无需进行在线考试。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30学时的学员,可在线打印“2020年度河北省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所获学时计入继续教育证书。

  4. 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补学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文字,并于补学结束后反馈至人事处。

     ;

    附件:1.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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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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